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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0 发表于 2016-7-8 14: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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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岩市民状告龙岩市食药监局,质疑其未按规定奖励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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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先生将龙岩食药监局告上法庭
  台海网7月8日讯 (海峡导报记者 李贵荣 文/图) 买来的进口食品,竟没有贴中文标签。龙岩市民陈先生向龙岩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举报,随后该局对商家进行了查处,罚金近百万元。
  然而,该局却没有对陈先生进行奖励。陈先生认为该局违反相关规定,为此他将龙岩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告上法庭。

事件:进口食品无中文标签 市民举报

  今年1月份,龙岩市民陈先生在一场展销会上,购买了进口红酒和其他一些进口商品,花费万元。陈先生坦陈,他是职业打假人,出于职业的敏感,他发现红酒和奶粉外包上都是密密麻麻的外文,无“中文标签”。“进口商品在国内销售,要有中文标示。”陈先生说,销售无中文标签进口食品,违反了国家食品安全法。
  为此,陈先生第一时间向龙岩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举报该违法行为。随后,龙岩市食药监局对商家进行了立案调查。
  导报记者从龙岩市食药监局对陈先生举报的一份情况反馈说明材料上看到,该局通过调查,认为该商家行为违反了相关规定,并对商家作出行政处罚。其中,没收违法经营食品,没收违法所得2834.8元以及货款196719元,并处罚金983595元。

疑问:举报有奖励,部门却没给?

  然而,龙岩市食药监局在对商家处罚后,却未对陈先生进行奖励。
  陈先生说,依据今年印发的《龙岩市食品药品违法行为举报奖励办法》(简称《奖励办法》)相关规定,部门应对举报人给予奖励。
  不过,龙岩市食药监局回复陈先生不给奖励的理由是,其举报的“无中文标签食品”不在奖励范围内,《奖励办法》未对无中文标签食品举报作奖励规定。
  陈先生说,龙岩市食药监局作为行政部门,应当按照政策办事,言而有信。“鼓励市民举报,调动积极性。”陈先生说,如果部门言而无信,不仅挫败了群众举报的积极性,还影响了部门的形象和公信力。
  近日,陈先生将龙岩市食药监局告上法庭。

部门:并不属于奖励范围

  昨日,导报记者采访了龙岩市食品药品执法支队,办案人员介绍,陈先生的举报属实,支队对商家进行了查处,并作出了相关处罚。
  办案人员表示,经调查该商家销售进口的商品能提供采购、相关出入境检验检疫证明和海关进口货物报关单等材料。该商家销售无中文标签的进口食品行为,虽违反了《国家食品安全法》,但其商品不涉及食品安全。
  对方称,《奖励办法》中所列出的食品安全违法行为,是要涉及到食品安全(比如非法添加,超范围、超限量添加等有害人体健康的行为)。而陈先生所举报的无中文标签,不属于奖励范围,是陈先生理解有偏差。

律师说法

市民的行为符合奖励条件

  对此,上海明泰(厦门)律师事务所林荣萍律师认为,龙岩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对商家销售无中文标签等进口预包装食品的违法行为进行了违法确认,并作出了处罚。而根据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财政部《食品药品违法行为举报奖励办法》关于奖励条件第四条第三款“举报内容经查属实并已依法作出处理”,举报人的行为符合奖励条件。

他山之石

海南有奖励的先例

  同样的案例在海南省也发生了一起。2016年6月份,海南首次发放单笔最高食品安全举报奖金28.9万元。据介绍,这是《海南省食品药品安全有奖举报实施办法》实施以来发出的单笔最高奖励。根据两名举报人举报,海南省食药监局查获了一起价值近200万元的经营无中文标签葡萄酒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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