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5月20日8时40分许,一位大哥手拿违停告知单气势汹汹地来到上杭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城区中队办公楼,1分钟后,他却被一群蜀黍们围起来了……
大哥上周五傍晚车子违停被贴了,他心中不服,周一上班一大早来讨说法。
大哥情绪激动,在咨询窗口吵吵嚷嚷
窗口人员在解释过程中,闻到对方身上浓浓的酒味,于是有了下面的对话:
你喝酒了吗? 喝了!!
你怎么来的? 开车!!
回答完,大哥反应过来不对劲了,急忙转身往门口走去……
这位大哥,您可是在警察堆里,跑得了吗?
民警调取监控视频,这大哥还真是开车来的……
经过了解,大哥19日晚上在家中与朋友喝酒到十二点,一早起来迷迷瞪瞪地就赶来理论车子违停的事儿……
按规定程序,民警对大哥进行呼气式酒精检测,经检测酒精含量结果为108mg/100ml,涉嫌实施醉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
民警随即又将大哥带到医院进行血样采集,将血样送至福建龙津司法鉴定所进行血液中酒精乙醇含量检测,经检测血液中乙醇含量为95.12mg/100ml,属于醉酒后驾驶机动车。目前案件在进一步审理中。
隔着屏幕都能感受大哥的懊恼
交警提示
交警部门提醒广大驾驶人,对于"隔夜酒"应当引起广大驾驶员重视,由于每个人的体质不同,酒精代谢的速度不同,如果头一天晚上喝酒特别多或特别晚,经过一个晚上身体可能并没有将酒精全部分解掉,体内仍有酒精存在,次日再开车也可能产生酒驾甚至醉驾违法行为。还是要严格遵守“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的守则!珍惜生命,对自己和他人负责,千万不要抱着侥幸心理铤而走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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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综合:上杭交警城区警务 ▍部分内容来源于网络(已注来源和链接原文地址),版权归原作者,如有侵权请联系我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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