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龙岩中心城区三轮车禁行区域的公告
为进一步改善龙岩中心城区的道路通行环境,规范城市道路交通秩序,缓解道路交通压力,确保道路交通安全、有序、畅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九条规定,决定在龙岩中心城区部分区域禁止三轮车通行。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禁行区域 龙腾路(龙腾路与双龙路交叉口至人民路与龙腾路交叉口)→人民路(人民路与龙腾路交叉口至北二环路与人民路交叉口<红炭山路口>)→北二环路(北二环路与人民路交叉口<红炭山路口>至北二环路与罗龙路交叉口)→罗龙路(北二环路与罗龙路交叉口至罗龙路与龙腾路交叉口)→龙腾路(罗龙路与龙腾路交叉口至双洋路与龙腾路交叉口)→双洋路(双洋路与龙腾路交叉口至北环路与双洋路交叉口)→北环路(北环路与双洋路交叉口至北环路与龙川路交叉口)→城东路(北环路与龙川路交叉口至登高东路与城东路交叉口)→登高东路(登高东路与城东路交叉口至登高东路与小溪路交叉口)→小溪路(登高东路与小溪路交叉口至南环路与小溪路交叉口)→莲东路(南环路与小溪路交叉口至莲东路与莲南路交叉口)→莲南路(莲东路与莲南路交叉口至曹溪路与莲南路交叉口)→曹溪路(曹溪路与莲南路交叉口至曹溪路与双龙路交叉口)→双龙路(曹溪路与双龙路交叉口至龙腾路与双龙路交叉口)等路段组成的区域(含上述路段)。 二、管理措施 对符合《龙岩中心城区三轮车整治工作实施方案》中“过渡期管理”范畴的环卫运输及邮政快递专用三轮车,需进入禁行区域的,应到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办理通行证。 对擅自进入禁行区域的,由公安交通管理部门依法予以查处。 三、本公告自2017年6月20日零时起施行。 特此公告。 龙岩市人民政府 2017年5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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