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岩同城网

回复:0 发表于 2017-5-2 07:08
发表于 2017-5-2 07:08:44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警车撞人,民警逃跑?龙岩一女子因散布不实谣言,受到行政警告! [复制链接]

4月13日,一网友发布的消息引人关注,这位名为日光倾城5888374626的网友在新浪微博发帖称:“昨天中午我爸在西城派出所门口,被派出所民警执勤车撞倒,民警猖狂逆向行驶逃跑,强烈谴责这类知法犯法的败类人渣。”网贴发布后不久便引来了一些网民的围观。



640.jpg



事发后,新罗警方高度重视,多方进行调查取证。经警方调查得知,发帖人为杜某,4月12日早上因其父亲骑摩托车与警车发生碰撞,一时激愤不已,在没有询问清楚事情原委的情况下,歪曲事实发布了上述微博内容。


640.jpg


监控录像显示,4月12日早上8点20分,在西安南路西城派出所,一辆执勤警车正从派出所开出(西安南路往恒宝酒店方向),警车刚开出大门,就与一名驾驶车牌尾数为938的摩托车的男子发生碰撞,该男子行驶轨迹为沿着西城派出所一侧往莲花山方向逆行。事故发生后,摩托车及摩托车驾驶员倒地,民警随即下车将摩托车及驾驶员扶起。经询问,摩托车驾驶员表示未受伤且不需要交警处理,之后,事故双方离开了现场。



建议在WiFi下观看视频


经证实,这是一条虚假消息。查清事实之后,新罗警方传唤了杜某,对其进行教育。


在询问室,杜某当即主动删除了微博,并对其诽谤民警及公安机关声誉的行为感到懊悔。杜某为此写下保证书,保证以后做到不信谣、不造谣、不传谣。


杜某因涉嫌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被警方处予警告,经教育后释放处理。


640.jpg

网络谣言从来不绝于耳,一次次触动公众敏感的神经。互联网的高速发展,为公民言论自由权提供更多表达渠道,但公民在行使权利时不能越线。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规定,散布谣言,谎报险情、疫情、警情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规定,编造虚假的险情、疫情、灾情、警情,在信息网络或者其他媒体上传播,或者明知是上述虚假信息,故意在信息网络或者其他媒体上传播,严重扰乱社会秩序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造成严重后果的,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




网络不是法外之地,造谣者切莫作茧自缚。同时,警方呼吁广大网友,对网络信息应保持敏锐的洞察力,要认真辨别和分析信息来源与准确性,在没有掌握信息真实性的前提下,千万不要随意转发、评论或支持。要坚决抵制、积极举报造谣、传谣等违法犯罪行为,共同维护有序的网络环境和社会秩序。



综合来源:龙岩电视台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发表新贴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