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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0 发表于 2014-6-15 19:45
发表于 2014-6-15 19:45:07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网上自学 养猪场内提炼麻黄碱 [复制链接]

只有初中文化的长汀人曹某旺,从网络上查询到从麻黄草中提炼麻黄碱的方法,自以为找到发财捷径,不惜以身试法,到头来获刑又被处罚金。

  近日,龙岩连城县法 院一审判决被告人曹某旺犯非法买卖制毒物品罪,判处其有期徒刑十个月,并处罚金一万元;对连城县公安局扣押的犯罪物品予以没收。

  2012年11月,曹某旺从网络上获悉,从麻黄草中提炼麻黄碱的方法。于是,他购买了大量的桶、烧杯、化学原料、麻黄草用于提炼麻黄碱贩卖营利。

  去年1月14日下午,曹某旺在连城县某养猪场内提炼麻黄碱时,被连城县公安局查获。

  连城县公安局当场查获并扣押麻 黄 素白色粉末2.8千克、麻黄草植株3768.44千克、麻黄草粉末2291.2千克、麻 黄 素半成品1501.7千克。

  查获的麻黄草植株3768.44千克折合麻黄碱重量为12.56千克;根据福建警察学院司法鉴定中心的检验结果,查获的麻 黄 素白色粉末、麻 黄 素半成品及麻黄草粉末折合麻黄碱重量为4.75千克、甲基麻黄碱1千克。以上合计折合麻黄碱重量为17.31千克、甲基麻黄碱1千克。

  法 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曹某旺违反国家规定,为了非法买卖制毒物品而提炼麻黄碱17.31千克、甲基麻黄碱1千克,其行为已构成非法买卖制毒物品罪。被告人曹某旺到案后能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其行为尚处于犯罪预备阶段,制毒物品尚未流入社会,决定对被告人曹某旺从轻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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