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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0 发表于 2016-11-29 16:02
发表于 2016-11-29 16:02:49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至11月底,龙岩全面完成居民阶梯水价改革和污水处理收费标准调整任务 [复制链接]

  截至11月底,龙岩市全面完成两项被列入国家重点深化价格改革的工作任务。自2017年1月1日起,我市辖区内7个县(市、区)均全部实施居民阶梯水价制度和调整后的污水处理收费标准。

  其中:龙岩中心城市、漳平市居民污水处理收费标准调整至0.95元/吨,其他行业调整至1.4元/吨,特种行业调整至1.6元/吨;

  上杭、武平、长汀、连城居民污水处理收费标准均调至0.85元/吨,其他行业调整至1.2元/吨,特种行业调整至1.4元/吨;

  永定区(撤县设区5年过渡期)居民污水处理收费标准采取分步到位方式,第一步从2017年1月开始由0.8元/吨调整至0.85元/吨;第二步从2020年1月开始由0.85元/吨调整至0.95元/吨;其他行业调整至1.4元/吨,特种行业调整至1.6元/吨。

  来源:龙岩物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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