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晨报讯(特派龙岩记者 郑超 通讯员 陈立烽 陈志龙) 龙岩永定3名男子专门收购淘汰猪(公猪或母猪),逃避相关部门检查,销往外地。近日,永定县法院一审以非法经营罪分别判处被告人罗某顺、罗某中、罗某锋三人有期徒刑1年至7年不等,分处罚金2万元至100万元不等。
2013年1月至6月初,罗某顺雇请罗某锋、罗某中在永定县抚市镇华丰村收购场帮忙,向当地收购62万多公斤无产地检疫合格证的淘汰猪,总价值共计560多万元。罗某中共135次驾驶货车逃避相关部门的检疫检查,经高速公路将淘汰猪运输到泉州卖给林某龙,林某龙又转卖到晋江市内坑镇的非法屠宰点。
2013年6月初,晋江的非法屠宰点被政府有关部门取缔后,被告人罗某顺仍不思悔改,继续雇请罗某锋、罗某中将收购的无产地检疫合格证的淘汰猪卖给两名男子,价值共计67万余元,两名男子随即将淘汰猪分别转卖给江西和湖南等地的肉食品厂从中牟利。
永定县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罗某顺、罗某中、罗某锋收购无产地检疫合格证的淘汰猪,伙同他人违反国家规定,经营无产地检疫合格证的淘汰猪,扰乱市场秩序,情节特别严重,3人均已构成非法经营罪。
据了解,通常说的淘汰猪是指那些养的年限较久、丧失生育能力的猪。淘汰种猪是不允许上市的,其肉质纤维粗糙、口感很差。如果要作为鲜肉销售,必须挂牌告知消费者。据透露,淘汰种猪喂养太久,不能排除体内有打预防针的药物残留,食用可能对人体健康有影响,尤其是对孕妇、老人和小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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