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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0 发表于 2013-10-27 08:50
发表于 2013-10-27 08:50:03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百度搜索关键词“傍名牌” 永定一公司受罚2.5万   [复制链接]

将他人注册商标作为自家公司的百度搜索关键词进行网络推广,日前,永定县某公司这一“搭便车”的做法,被工商部门依法处以罚款2.5万元的行政处罚。

  近日,招宝生态农庄有限公司到永定县工商局投诉某公司傍名牌。据当事人讲述,前不久其公司客户询问某公司是否为招宝隶属公司。

  原来,这名客户从网上看到一个信息说公司是招宝的养殖基地,进去后发现是另一家公司,故以为是招宝旗下新开的公司。

  招宝负责人登录百度输入“招宝”进行搜索,发现网站竟然出现“CCTV走进华东最大规模招宝养殖基地某某公司”的置顶显著网址链接,点击该链接,进入的却是另一公司首页。

  接诉后,县工商局立即开展调查。经查,该公司与招宝公司同属一行业,但二者不存在任何关系。该公司于2011年9月利用百度后台管理操作系统,添加了关键词“招宝”、“福建招宝生态农庄”,并于2013年1月创建与“招宝”相关联的推广链接信息创意词条并发布在互联网上。

  根据《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二十四条第一款的规定,永定县工商局责令当事人立即停止违法行为并消除影响,并对当事人进行了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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