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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0 发表于 2013-7-21 06:55
发表于 2013-7-21 06:55:51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龙岩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调整上限为5146元   [复制链接]

缴存额上限比去年提高702元,市本级、新罗区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下限比去年提高32元

  核心提示:此次调整后,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上限为5146元,比去年提高702元。市本级、新罗区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下限为168元,比去年提高32元;漳平、永定、上杭月缴存额下限为148元,比去年提高28元;武平、长汀、连城月缴存额下限为132元,比去年提高12元。

  闽西新闻网讯 (记者 蔡添高) 昨日,记者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获悉,我市从今年7月1日起,调整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和上下限标准。

  按照新的标准,今年中央驻岩单位月缴存比例最高为15%,其他缴存单位月缴存比例仍按单位和职工各12%。调整后的缴存工资基数按照最高不得超过龙岩市职工上年度月平均工资的5倍计算,即17153元。此次调整后,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上限为5146元,比去年提高702元。市本级、新罗区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下限为168元,比去年提高32元;漳平、永定、上杭月缴存额下限为148元,比去年提高28元;武平、长汀、连城月缴存额下限为132元,比去年提高12元。

  各缴存单位及其职工住房公积金月缴存工资基数为2012年7月至2013年6月职工个人月平均工资。职工工资应按国家统计局规定列入工资总额统计的项目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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