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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0 发表于 2013-6-29 02: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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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劳动合同法》带给“临时工”新期待   [复制链接]

7月1日起,新修订的《劳动合同法》将正式实施。新政最大的亮点,就是明确规定了“临时工”享有与用工单位“正式工”同工同酬的权利,并赋予人社部门依法开展经营劳务派遣业务行政许可的权利。(6月25日南方日报)

  “临时工”在最近一段时间内都被人们广泛关注,不为别的,就为他们拥有的“多功能”,临时工就像一块砖,哪里有用就往哪里搬。政府专车套用武警部队假车牌是临时工干的,公车私用接孩子放学是临时工干的,现在长期开公车去打牌也是临时工干的。一次两次也许是偶然,但三次五次甚至十次八次都是“临时工”,笔者不禁疑惑:临时工的素质真有那么差吗?为什么犯错违规的总是他们?

  众所周知,临时工是一群没有稳定保障的群体,随时随地都有可能被所在单位“踢出局”,那么,按照常理来说,他们工作的时候就会更加小心翼翼,尽量不让自己出错,可是“临时工违规”现象却屡屡发生,面对暴力和渎职,临时工面对着舆论的压力和社会的误解,而临时工远低于正式工的收入和与工作强度远不对称的社会地位更陷临时工于“挡箭牌”的尴尬境遇。正如网上热传的一样:他们是犯事儿的,也是扛事儿的;他们是干活的,也是顶雷的;他们有时候是真的,有时候是假的。这不禁让人联想到人民日报所说的“壁虎的尾巴”,也不仅要让人为临时工叫屈了。 。

  没有正式合同,收入低、保障不健全、没有晋升渠道。他们与正式工一样付出了劳动,做出了贡献,却难以得到承认。这直接导致了不少临时工抱着得过且过的态度,消极对待工作,然而在这样的环境下“钓鱼执法”、“养鱼执法”、“暴力执法”的滋生也就不足为奇。

  因此“同工同酬”的新《劳动合同法》的出台,在维护劳动者权益、保障劳动者尊严等方面意义重大,它的出台也标志着我国的人事制度迈上了一个新台阶,的确可圈可点。希望新《劳动合同法》的出台,带给“临时工”新期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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