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后由 liqun878 于 2016-1-5 15:59 编辑
福建省兴龙新能材料有限公司年产30000吨电池级硫酸锰项目 环境影响评价第一次公告
福建省兴龙新能材料有限公司于2015年12月31日委托我所对年产30000吨电池级硫酸锰项目开展环境影响评价。根据国家环保总局环发2006[28]号《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有关规定,受建设单位委托,特此公告项目的有关信息: (一)建设项目的名称及概要 项目名称:年产30000吨电池级硫酸锰项目 项目选址:龙岩连城县庙前工业园区 项目建设内容:本项目是由福建省兴龙新能材料有限公司投资5200万元人民币兴建,拟征地面积40亩,自建厂房及办公设施,计划厂房约8000平方米,仓库2000平方米,办公、检测中心1000平方米。项目建成后主要进行30000吨电池级硫酸锰的生产和销售。 (二)建设项目的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福建省兴龙新能材料有限公司 联 系 人:黄庆云 联系电话:18950866599 (三)承担评价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环评单位:福建省化学工业科学技术研究所 联系方式:福州市鼓楼区东大路117号石化设计院(邮编:350001) 联 系 人:张工 联系电话:0591-87597544 (四)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程序和主要工作内容: 1、工作程序:项目环评委托→现场踏勘和资料收集→工程分析、环境现状调查、公众调查→环境现状评价→环境影响分析→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专家审查、修改完善→上报。 2、主要工作内容:现场踏勘和资料收集、环境现状调查、公众调查、编制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工程建设对当地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的作用;项目实施可能造成的环境影响;公众利益受影响的情况;项目实施对公众不利的影响类型和影响程度以及公众对影响的态度;公众对项目实施提出的具体要求和建议。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在本公告发布起10个工作日内以信函、电话、传真、邮件等方式反馈给我所。
福建省兴龙新能材料有限公司 福建省化学工业科学技术研究所 2016年1月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