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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0 发表于 2015-10-14 11:12
发表于 2015-10-14 11:12:45 | |阅读模式

一看车过来他碰车倒地 龙岩警方提醒遇到碰瓷应第一时间报警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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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碰瓷”事发路段
  台海网10月14日讯 (海峡导报记者 李贵荣 康泽辉/文 采访对象供图)一个小伙,拖根长管,守在路边。车子路过,他跳出来,碰车倒地,要钱。

  这两天,龙岩多路段发生此事。市民质疑,小伙系“碰瓷”。昨日,导报记者前往事发路段,调查核实。

  小伙“碰瓷” 司机掏钱

  10日下午4点多,陈先生开着小货车,从乡下回城。车子从龙岩西高速口出来,途经国道319闽西建材交易城路段。陈先生说,车子突然一声巨响,从后视镜一看,一个男子倒地不动,边上放了一根长约4米的PVC水管。

  车子撞了人,陈先生第一反应是急忙停车,走到伤者旁。这时,“伤者”缓慢爬起来说;“撞到他了,头痛,要去医院照CT,不然就报警。”随后,这个“伤者”又掏出手机,打给另外一人,并让陈先生跟对方通话。

  陈先生说,电话那头的人称,给“伤者”几百块,让他自己去看病。这时,陈先生意识到,可能遇到碰瓷。陈先生的小货车,没上商业保险,心里盘算着:息事宁人。

  最后,陈先生在电话里头,与对方讨价还价,付给伤者150元。

  返回蹲守 发现猫腻

  处理妥当后,陈先生忙着进城,立马坐上车。不过,他透过后视镜回看,“伤者”又拾起了那根水管,继续在路边晃荡。

  陈先生回到家中,越想越不对劲,笃定对方系碰瓷。12日,陈先生又返回事发地蹲守。他清楚地看到,那个“伤者”上演了一样的碰瓷手法。这回,陈先生拍下了照片,由于不敢靠太近,图片没能拍得很清楚。

  警方提醒:遭遇碰瓷应报警

  根据陈先生的描述,“碰瓷”的男子,大概20岁出头,偏瘦,身上有纹身。昨日,导报记者驱车前往红坊镇事发路段,一路观察,并没有发现陈先生所描述的男子。

  龙岩警方提醒,遇到碰瓷,应该第一时间报警,留下现场证据。此外,可安装行车记录仪,拍下整个过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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