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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0 发表于 2015-8-27 13:41
发表于 2015-8-27 13:41:17 | |阅读模式

连城县法院提高失信“成本”断“老赖”后路 [复制链接]

  福建法治报-海峡法治在线8月27日讯如何对付外逃的“老赖”,有没有什么高招能震慑这些顽固派?日前,连城县法院就想了一个好办法执结了一起“老赖”外逃案。

  连城县人陈某是一起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案的被执行人,在案件的执行过程中,虽与执行法官保持电话联系,表面上积极配合,私下却长期躲在外地,一直不露面。执行法官对其做了大量的释法说理工作,仍然无果。此后,执行法官经过一段时间摸排,了解到陈某目前在武平县经商。

  连城法院执行法官针对陈某经商这一特点,向陈某电话告知并邮寄送达了《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决定书》等相关法律文书,明确警示陈某,如限期不履行法定义务,将采取新的信用惩戒措施,联合政府相关部门、金融监管机构、金融机构、承担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及行业协会等,对其在政府采购、招标投标、行政审批、政府扶持、融资信贷、市场准入、资质认定等方面进行惩戒。

  眼看此举将会对其本人及经营产生负面影响,陈某终于坐不住了。近日,陈某主动联系了连城法院执行局,自觉将其应当支付的款项4.65万元汇入执行局账户。

  以往,法院对“老赖”的惩戒措施主要是驳面子、进局子,即“媒体曝光”和“司法拘留”。但“媒体曝光”局限于本地,受众面小;“司法拘留”也需要找到本人,且持续时间短,对在外“老赖”的震慑力不足。现在,通过提高被执行人的失信成本,进行警示威慑,被执行人若还逃避执行,所付出的“代价”可要高的多了。 □罗立军 江其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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