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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0 发表于 2021-12-29 16: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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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刑过后怎么又加刑 [复制链接]

  我们知道如果人们做出违法犯罪的事情是可能会受到法律的制裁的,社会上经常会出现这样的情况,那么判刑过后怎么又加刑?关于这个问题,下面就由广州刑事律师为大家解释一下相关内容,供大家参考学习,希望对于大家有帮助。
  一、判刑过后怎么又加刑
  法院判决后对犯罪分子加刑的,一般是发现犯罪分子有新的犯罪事实或者漏罪,和之前的判决合并在一起处罚,所以会加重刑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条【判决宣告后发现漏罪的并罚】判决宣告以后,刑罚执行完毕以前,发现被判刑的犯罪分子在判决宣告以前还有其他罪没有判决的,应当对新发现的罪作出判决,把前后两个判决所判处的刑罚,依照本法第六十九条的规定,决定执行的刑罚。已经执行的刑期,应当计算在新判决决定的刑期以内。
  第七十一条【判决宣告后又犯新罪的并罚】判决宣告以后,刑罚执行完毕以前,被判刑的犯罪分子又犯罪的,应当对新犯的罪作出判决,把前罪没有执行的刑罚和后罪所判处的刑罚,依照本法第六十九条的规定,决定执行的刑罚。
  二、上诉不加刑的适用范围
  目前,各国刑事诉讼法对上诉不加刑原则的适用范围,-般包括以下几点:
  1、由被告人独立提起,或者他的代理人、辩护人提起,或者检察官为被告人利益提起上诉的案件;
  2、实行两审终审制的,是指第二审。实行三审终审制的,包括第二审和第三审;
  3、经第二审或第三审审理,裁定发回重新审判的案件;
  4、未上诉的共同被告人。
  通过小编的介绍,我们可以了解到对于判刑过后又加刑是可以进行数罪并罚的,这个在国家法律上是有相关的规定的,希望大家可以明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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