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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0 发表于 2022-8-9 20: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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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地拆迁补偿如何确认所有权人 [复制链接]

  征收土地的,如果土地上有建筑物,需要对建筑物进行拆迁,而征收拆迁就要给予被征收人经济补偿。征地拆迁补偿有很多的补偿项目,那么征地拆迁补偿要怎样确认所有权人的?上海征地律师整理相关知识,希望对大家有帮助。
  一、征地拆迁补偿如何确认所有权人
  征地拆迁时,对房屋所有权有可以进行调查,如果具有房产证等产权证明的,一般可以认定为房屋所有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百零九条【不动产物权登记的效力】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第二条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征收国有土地上单位、个人的房屋,应当对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以下称被征收人)给予公平补偿。
  第十五条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对房屋征收范围内房屋的权属、区位、用途、建筑面积等情况组织调查登记,被征收人应当予以配合。调查结果应当在房屋征收范围内向被征收人公布。
  二、对征收房屋价值的评估结果有异议怎么办
  实践中,被征收人在收到评估报告时,会对评估报告的评估结果、评估程序等问题产生异议,针对评估报告有异议的,可以通过以下几种方式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1、公示期间可以修正。第一步是分户初步评估结果在公示期间,当被征收人对评估报告有疑问时,出具报告的评估机构有义务作出解释说明与修正。
  2、10日内申请复核。如果你对评估结果有异议,可以从收到评估报告之日起10内向评估机构申请复核评估。
  3、向专家委员会申请鉴定。如果被征收人对评估机构作出的复核仍有异议,这时应该在收到复核回复函之日起10日内,向被征收房屋所在地评估专家委员会申请鉴定。
  4、复议或诉讼。如果经过复核和专家鉴定,被征收人对房屋价值的评估仍有异议,这时房屋征收部门会报请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政府会按照征收补偿方案作出补偿决定。被征收人此时可以针对该补偿决定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提起行政诉讼。
  因此,当评估机构出具的评估报告中有明显与事实不符或存在违法之处时,应及时提出异议。通过修正、复核、申请鉴定、协商订立协议、复议或诉讼的步骤,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通过上述分析知道,依据《民法典》的规定,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所以被拆迁房屋所有权,以登记为准,具有房产证的,就是房屋所有权人,但征收部门还需要进行详细产权调查。如果需要法律方面的帮助,读者可以进行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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