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城市道理交通秩序,改善城市交通环境,缓解中心城区道路交通压力,确保中心城区道路交通安全、有序、畅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九条规定,决定自2015年12月25日起,扩大中心城区限制0.75吨以上货车(含低速载货汽车、拖拉机)通行的道路和区域。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中心城区莲南路(东环路与莲南路交叉口至莲南路与莲庄路交叉口路段)、莲庄路(金鸡路口以北路段)禁止0.75吨以上货车(含低速载货汽车、拖拉机)通行,上述车辆从金鸡路绕行。详见中心城区限制0.75吨以上货车(含低速载货汽车、拖拉机)通行区域示意图。 受限车辆确需进入限行区域的,应在新罗公安分局交警警大队办理通行证。对擅自驶入限行区域且未办理通行证的,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将依法启动道路交通技术监控设备对违反禁令标志的交通违法行为进行抓拍,或进行现场查处。 特此通告。 龙岩市公安局新罗分局交警大队 2015年12月15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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