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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0 发表于 2014-5-2 21: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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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岩:盗伐林木受伤致死 同伙未急救被判赔偿 [复制链接]

东南网5月2日讯 (海峡导报记者 康泽辉 通讯员 陈立烽 王智裕)三人相邀盗伐林木,没承想,树木倒下,砸伤林某某,两名同伙刘某、林某只将他抬回家,未及时送医,最后致林某某身亡。

林某某的家属认为,刘某、林某未尽到照看、及时救助义务,向法院起诉赔偿。近日,武平法院判定,两名同伙各承担15%的民事赔偿责任。

事情发生在去年8月22日,晚上10点多,林某某盗伐一棵杉木时,由于天黑看不清,砍下的杉木反弹击中林某某胸部,将其压住。听到呼救声,刘某、林某赶紧将其身上的杉木移开。晚上11点10分,刘某、林某及后来的饶某一同将林某某送回家。林某某亲属发现其伤势严重,急送附近卫生院抢救,但经抢救无效死亡。

法院审理认为,盗伐林木虽是一种违法或犯罪行为,但同去者理应共同做好安全注意事项,且林某某受伤后,刘某、林某及时协助救护等,存在一定过错,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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