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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龙岩市7月起调整住房公积金缴存标准 缴存比例最低降至5% [打印本页]

作者: 龙岩微新闻    时间: 2015-7-15 23:29
标题: 龙岩市7月起调整住房公积金缴存标准 缴存比例最低降至5%
  公积金缴存标准本月起调整啦

  中央驻岩单位调整如下

  调整后,2015年度中央驻岩单位月缴存比例最高为15%,其他缴存单位月缴存比例最高为12%。中央驻岩单位及其职工住房公积金最高月缴存基数为20023元,比上年度提高1366元,单位和个人月缴存额合计不得超过6006元,比上年度提高408元。

  除中央驻岩单位外的其他单位调整如下

  2015年度我市除中央驻岩单位外的其他单位及其职工住房公积金最高月缴存基数为12014元,最高缴存比例为12%,最低缴存比例调整为5%(上年度为8%),单位和个人月缴存额合计不得超过2884元,比上年度提高197元。

  市本级及各县(市、区)单位和个人月缴存额调整如下

  7月1日起,2015年度市本级及各县(市、区)单位和个人月缴存额下限均下调。其中,市本级、新罗区单位和个人月缴存额合计原则上不低于118元,比上年度降低70元;漳平市、永定区、上杭县单位和个人月缴存额合计原则上不低于106元,比上年度降低62元;武平县、长汀县、连城县单位和个人月缴存额合计原则上不低于96元,比上年度降低56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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